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22年重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函
时间:2022-03-26 作者: 来源:
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桂人办发〔2022〕6号)的要求,现将我厅2022年重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报送如下:
2022年我厅共收到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共52件,其中主办6件,独办1件,分办12件,协办33件。经研究,确定以下4件作为重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一、关于推进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编号:028,承办单位: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责任厅领导:粟定成副厅长,具体承办人:田雷处长,联系电话:0771—5714146)。
二、关于在全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中引入第三方服务的建议(编号:175,承办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责任厅领导:欧波副厅长,具体承办人:樊德明局长,联系电话:0771—5773942)。
三、关于加强对澄江河流域治理不断优化人居环境的建议(编号:370,承办单位:土壤生态环境处,责任厅领导:邓超冰一级巡视员,具体承办人:黎恒处长,联系电话:0771—5773906)。
四、关于加强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建议(编号:492,承办单位:水生态环境处,责任厅领导:曹伯翔副厅长,具体承办人:许桂苹处长,联系电话:0771—2807896)。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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