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12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 | 曲靖市沾益区金龙街道 | 曲靖云能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西平镇大明槽 ,拟建工程在原厂址技改扩建,拟投资38000建设2台焚烧量为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和2台蒸发量58t/h的锅炉、利旧现有的2×12MW凝汽式汽轮机、利旧现有的2×12MW发电机,新建相应的公辅工程,并配套焚烧烟气净化设施、飞灰固化、渗滤液处理站、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等环保工程,形成12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服务范围仍为曲靖市麒麟区、经开区、沾益区、马龙区和富源县城区。设计服务年限为30年,预计投产年为2022年。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1)废气:施工期间主要为物料堆存过程及运输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及动力机械排放的尾气;(2)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混凝土搅拌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噪声;(4)固废:施工及挖掘土方产生的弃土石、建筑垃圾、拆除设备以及生活垃圾等。 二、运营期(1)废气:垃圾焚烧系统产生的烟气,垃圾储运系统和渗滤液处理站、焚烧炉停炉等产生的恶臭,以及石灰、飞灰、活性炭、水泥进仓时产生的粉尘、沼气和食堂油烟等对周围居民及环境的影响;(2)废水:废水主要是垃圾池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初期雨水、RO浓缩液、化水车间排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废水深度处理站浓缩液、生活污水、原水处理排污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垃圾池、焚烧主厂房,余热锅炉房、石灰车间、布袋除尘器车间、引风机房、汽轮发电机房、空压站及其他配套设施;(4)固废:固废主要是炉渣、飞灰、污水处理站污泥、废金属、废矿物油、废阴阳离子模块、废布袋、除臭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飞灰、炉渣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洒水降尘、交通管理;设置沉淀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固废回收处理等措施;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焚烧烟气采用“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要求;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恶臭通风以及活性炭脱除;二噁英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进行控制。废水:垃圾池渗滤液及卸车平台、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泵提升送至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再生水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浓缩液回喷焚烧炉;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回用于绿化、路面降尘;化水车间排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原水处理排污水经废水深度处理站处理,再生水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浓缩液回用于出渣冷却、石灰浆制备、飞灰固化。地下水:主厂房、油罐区、氨水罐区、渗滤液处理站(含各类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深度废水处理站(含各类水池)、生活污水处理站(含各类水池)、事故应急池、地磅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化水站、机修间(含废金属暂存间)、排气筒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空压站、办公区、门卫房等地磅房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固废:飞灰在厂内进行固化,固化后送曲靖市马龙区清沙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指定区域分区填埋;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设置2个640立方米的炉渣渣池,炉渣运出交由沾益县恒鑫制砖有限公司作为建材综合利用;除臭废活性炭、污泥、生活垃圾送焚烧炉处理;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矿物油、废阴阳离子模块、废布袋等危险废物须按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分类分区单独贮存,并及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噪声经隔声、减震处理,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1)在曲靖新闻网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6日;(2)发放个人调查表143份,团体调查表23份,全部收回;均支持项目建设,建设单位提出的意见均进行了回复,并将拟纳入后续环保管理。(3)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拟建工程公众参与座谈会,各代表均同意项目建设。(4)2020年6月3日、6月8日采用了两次登报(“曲靖日报”)公示、网站(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和现场(项目周边区域)发布告示的方法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4103332、0871-64667476、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商业中心A9栋 传 真:0871-64123089 邮编:65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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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 | 曲靖市沾益区金龙街道 | 曲靖云能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西平镇大明槽 ,拟建工程在原厂址技改扩建,拟投资38000建设2台焚烧量为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和2台蒸发量58t/h的锅炉、利旧现有的2×12MW凝汽式汽轮机、利旧现有的2×12MW发电机,新建相应的公辅工程,并配套焚烧烟气净化设施、飞灰固化、渗滤液处理站、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等环保工程,形成12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服务范围仍为曲靖市麒麟区、经开区、沾益区、马龙区和富源县城区。设计服务年限为30年,预计投产年为2022年。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1)废气:施工期间主要为物料堆存过程及运输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及动力机械排放的尾气;(2)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冲洗、混凝土搅拌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噪声;(4)固废:施工及挖掘土方产生的弃土石、建筑垃圾、拆除设备以及生活垃圾等。 二、运营期(1)废气:垃圾焚烧系统产生的烟气,垃圾储运系统和渗滤液处理站、焚烧炉停炉等产生的恶臭,以及石灰、飞灰、活性炭、水泥进仓时产生的粉尘、沼气和食堂油烟等对周围居民及环境的影响;(2)废水:废水主要是垃圾池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初期雨水、RO浓缩液、化水车间排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废水深度处理站浓缩液、生活污水、原水处理排污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垃圾池、焚烧主厂房,余热锅炉房、石灰车间、布袋除尘器车间、引风机房、汽轮发电机房、空压站及其他配套设施;(4)固废:固废主要是炉渣、飞灰、污水处理站污泥、废金属、废矿物油、废阴阳离子模块、废布袋、除臭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飞灰、炉渣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洒水降尘、交通管理;设置沉淀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固废回收处理等措施;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焚烧烟气采用“SNCR+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要求;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恶臭通风以及活性炭脱除;二噁英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进行控制。废水:垃圾池渗滤液及卸车平台、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泵提升送至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再生水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浓缩液回喷焚烧炉;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回用于绿化、路面降尘;化水车间排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原水处理排污水经废水深度处理站处理,再生水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水,浓缩液回用于出渣冷却、石灰浆制备、飞灰固化。地下水:主厂房、油罐区、氨水罐区、渗滤液处理站(含各类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深度废水处理站(含各类水池)、生活污水处理站(含各类水池)、事故应急池、地磅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化水站、机修间(含废金属暂存间)、排气筒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空压站、办公区、门卫房等地磅房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固废:飞灰在厂内进行固化,固化后送曲靖市马龙区清沙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指定区域分区填埋;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设置2个640立方米的炉渣渣池,炉渣运出交由沾益县恒鑫制砖有限公司作为建材综合利用;除臭废活性炭、污泥、生活垃圾送焚烧炉处理;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矿物油、废阴阳离子模块、废布袋等危险废物须按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分类分区单独贮存,并及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噪声经隔声、减震处理,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1)在曲靖新闻网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6日;(2)发放个人调查表143份,团体调查表23份,全部收回;均支持项目建设,建设单位提出的意见均进行了回复,并将拟纳入后续环保管理。(3)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拟建工程公众参与座谈会,各代表均同意项目建设。(4)2020年6月3日、6月8日采用了两次登报(“曲靖日报”)公示、网站(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和现场(项目周边区域)发布告示的方法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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