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3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2-03-26 作者: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63916234
传真:029-63916236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11层
邮编:710006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泛海红墩界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陕环评批复﹝2022﹞10号 | 2022年3月4日 |
2 | 关于西安江原安迪科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PET放射性药物生产场所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陕环评批复﹝2022﹞11号 | 2022年3月8日 |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