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态环境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安徽省2022年度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企业的公告

时间:2022-04-03 作者: 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第12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人民政府《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合作协议》、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固废危废利用处置“白名单”和“黑名单”制定规则及运行机制(试行)〉的函》有关要求,经推荐、公示、审查,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骆驼集团(安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太和县大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国孚凤凰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爱维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隆铜业有限公司符合相关要求,纳入2022 年度我省跨省转移“白名单”企业。

      2022年,上述企业在经营许可范围内,可不受比例限制接收来自上海市及毗邻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江西)产生的“900-052-31 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HW08 废矿物油(不包括含矿物油废物)”,“772-007-50 废催化剂”,“321-002-48铜阳极泥”。上海市及毗邻省份审批转移对应类别危险废物至安徽省“白名单”企业时,在“一事一批,移出人和承运人在审批后30 日内完成转移”情况下,无需征求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意见,可直接予以审批,审批信息抄送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生态环境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