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磷石膏综合治理模式获全国推广
近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公布,昆明市因创新推进磷石膏资源化利用,构建“以用促治、因地制宜”的综合治理模式,成功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典型案例。昆明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原则,不断健全压实责任、打通堵点、强化监管、严守底线的“四轮驱动”工作模式,持续推进磷石膏源头减量、过程管控和资源利用,政府部门和企业主体同频共答,共同做好磷石膏污染防治“必答题”,确保云南省磷石膏综合利用消纳主要途径——磷石膏无害化用于矿坑生态修复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完成,推动昆明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从2020年的12.33%,提高到2024年的77.53%。2025年1-10月,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95.5%。
昆明市磷矿资源丰富,是全国重要的磷化工产业基地,现有以湿法磷酸为原料生产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的化肥企业17户,分布在安宁、西山、晋宁、东川、富民、寻甸、宜良7个县(市)区。为有效破解磷石膏堆存带来的环境压力,昆明市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推动形成“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多方协同”的治理格局,重点推进磷石膏在水泥缓凝剂、建材制品、路基材料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并探索实施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后用于矿坑回填和生态修复工程,切实提升综合利用水平。
压实三个责任 着力打造磷石膏污染防治样板
明确政府属地责任。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磷石膏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风险排查、源头减量、综合利用、生态修复、支撑保障5个专项工作组全面推进磷石膏综合治理。制定《昆明市磷石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快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二十条措施》,将磷石膏治理纳入党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机制。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磷石膏综合治理监管体系,针对磷石膏利用消纳的主要途径——矿坑生态修复,明确审批部门、管理部门、执法部门、监测部门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人。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磷石膏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地下水导排系统,定期对输渣管道、渗滤液收集池、截排洪沟等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持续跟踪监测、动态分析,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建立磷石膏管理标准化台账,推行磷石膏“数字堆场”建设,实现磷石膏全过程可追溯管理。
打通三个堵点 着力提升磷石膏综合治理水平
强化源头减量。制定印发《昆明市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试行)》,指导涉磷石膏企业编制完善“一企一策”“一库一策”,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对磷化工项目的环评审批管理。引导企业采用新型洗选工艺装备,提高磷资源的回收利用率。
强化中端优化。深入开展安宁、东川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安宁、西山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园中园”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磷石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15个,综合消纳能力达3205万吨,推动达到磷石膏产生量与消纳量(含综合利用和无害化贮存)动态平衡。
强化末端应用。发布《磷石膏综合利用污染防治政策指引》,制定《昆明市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昆明市磷石膏道路领域材料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改性磷石膏及产品在矿山生态修复、水泥缓凝剂、道路水稳料和建材领域的综合利用。
用好三个实招 着力消除磷石膏环境污染风险
全面排查。运用“一套机制”“一个行动”“一套标准”“一版台账”的“四个一”工作法持续开展磷石膏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组织开展长江流域“三磷”排查和“绿剑”专项执法行动,2024年检查各类企业321家,实现“三磷”企业全覆盖,提出整改建议354条,立案查处31件。2025年以来,检查各类企业134家,立案查处4件。
精准监测。印发《磷石膏环境污染防治监测工作方案》,持续开展覆盖堆场及周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的特征污染物监测;科学布设监测点并动态调整,制定修复期高频、稳定期定期的监测频次与周期;强化数据管理与风险预警,联动多部门协同管理。
严守风险。深入推进磷石膏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磷石膏渣库底数和污染状况,建立磷石膏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开展磷石膏渣库分级分类整治,实行“一地一策”“一企一策”“一库一策”,切实强化磷石膏环境监管,有效管控磷石膏环境风险。
严守三个关口 着力守牢磷石膏生态安全底线
严把论证审批关。建立包含立项审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应急等部门参加的磷石膏用于生态修复项目联审联批机制。按照“科学论证、风险可控”原则,聚焦环境风险评估、回填可行性论证,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批前组织专业机构对生态修复项目周边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本底值调查及可行性论证,深入分析项目对修复区地下水、周边土壤和植被的潜在影响。
严守制度规范关。在全国率先制定改性磷石膏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市级地方标准,目前全市已有磷石膏综合利用地方标准3项、团体标准1项、企业标准7项。启动《昆明市磷石膏污染防治办法》规章制定,编制《磷石膏规范化管理台账编制指南》,建立磷石膏全链条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磷石膏可查询、可追溯的数智化监管方式。
严格执法监测关。建立执法、监测、管理三方联动模式,不断完善“组织领导-过程监督-定期调度-跟踪评估”的全链条监管制度。通过增加执法检查和监测频率,“双随机+专项督查”等方式重点检查磷石膏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以及标准落实情况,严格控制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质量。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预警,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下一步,昆明市将持续加快“无废春城”建设,不断完善磷石膏全链条、全覆盖、全过程环境监管体系,坚决守住磷石膏生态环境质量安全底线,为“美丽云南”建设的昆明篇章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ywdt/zskx/202512/t20251208_243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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