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区域交叉执法工作机制 助力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时间:2021-05-17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交叉执法工作,建立健全交叉执法长效机制,统筹调配全区生态环境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助力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实际,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前期区域强化督查工作基础上,深入总结区域执法工作实践经验,积极适应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排头兵”“尖刀班”“冲锋队”作用,积极探索交叉执法新模式,建立完善区域交叉执法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制度(试行)》。
该制度重点围绕“启动情形、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工作纪律、成效评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规范了区域交叉执法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统筹、调度指挥、督促指导、现场检查、问题查处、问题移交移送、整改反馈、成效评估等工作程序和具体内容,为有效开展交叉执法工作提供了指引。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区域交叉执法工作纳入年度执法工作,与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科学统筹开展,全面优化执法方式,有效提升执法效能,助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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