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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我区2021年第三季度企业环境信息(自治区级)的函

时间:2022-03-26 作者: 来源:

  

  广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与自治区银保监部门《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以及原环境保护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环办〔2009〕77号)精神,现随函通报2021年第三季度企业的有关环境信息(自治区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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