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871-64102258、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传 真:0871-64102258。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广福商业中心A9栋;邮 编:650028。
项目名称 | 昆明广福老年病医院新建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 建设单位 | 昆明广福老年病医院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
项目概况 | |||||
医院拟将住院部一楼部分房间改建为核医学科,拟开展的医疗项目包括甲状腺功能测定(甲吸,I-131)、甲亢治疗(I-131)、敷贴治疗(P-32,主要用于皮肤斑痕、表皮血管瘤及神经性皮炎等表浅病变的治疗)。I-131甲吸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85E+5Bq,I-131甲亢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11E+8Bq,P-32敷贴治疗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48E+7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是辐射环境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γ射线、β表面污染、放射性固废、放射性废气、放射性废水;通过分析预测,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对周围辐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评价范围内职业人员和公众的年剂量分别满足5mSv/a和0.25mSv/a的管理约束值要求。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水经衰变池衰变10个半衰期后监测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经审管部门确认或批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气经碘吸附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推导的浓度限值;放射性固体废物放置于放射性废物间衰变,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小于或等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豁免水平,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按照设计单位和环评要求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建设,核医学科按《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20-2006)工作场所分类要求建设;(2)辐射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3)设置2个并联式衰变池,放射性废水经衰变池贮存10个半衰期后经监测达标经审管部门确认或批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4)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设置1套独立排风系统,核医学科排风系统安装2级碘吸附器。(5)放射性固废经铅桶收集后分类集中贮存在放射性废物间,衰变10个半衰期,经审管部门确认或批准,放射性核素活度和浓度均达到豁免水平后,按医疗废物处理。(6)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严格的分区管理,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7)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个人用品、辐射环境监测仪、剂量报警仪、表面污染监测仪;(8)辐射工作人员按要求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9)医院成立了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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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871-64102258、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传 真:0871-64102258。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广福商业中心A9栋;邮 编:650028。
项目名称 | 昆明广福老年病医院新建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 | 建设单位 | 昆明广福老年病医院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
项目概况 | |||||
医院拟将住院部一楼部分房间改建为核医学科,拟开展的医疗项目包括甲状腺功能测定(甲吸,I-131)、甲亢治疗(I-131)、敷贴治疗(P-32,主要用于皮肤斑痕、表皮血管瘤及神经性皮炎等表浅病变的治疗)。I-131甲吸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85E+5Bq,I-131甲亢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11E+8Bq,P-32敷贴治疗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48E+7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是辐射环境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γ射线、β表面污染、放射性固废、放射性废气、放射性废水;通过分析预测,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对周围辐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评价范围内职业人员和公众的年剂量分别满足5mSv/a和0.25mSv/a的管理约束值要求。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水经衰变池衰变10个半衰期后监测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经审管部门确认或批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气经碘吸附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推导的浓度限值;放射性固体废物放置于放射性废物间衰变,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小于或等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豁免水平,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按照设计单位和环评要求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建设,核医学科按《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20-2006)工作场所分类要求建设;(2)辐射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3)设置2个并联式衰变池,放射性废水经衰变池贮存10个半衰期后经监测达标经审管部门确认或批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4)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设置1套独立排风系统,核医学科排风系统安装2级碘吸附器。(5)放射性固废经铅桶收集后分类集中贮存在放射性废物间,衰变10个半衰期,经审管部门确认或批准,放射性核素活度和浓度均达到豁免水平后,按医疗废物处理。(6)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严格的分区管理,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7)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个人用品、辐射环境监测仪、剂量报警仪、表面污染监测仪;(8)辐射工作人员按要求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9)医院成立了辐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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