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3月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时间:2022-03-26 作者: 来源:
公示期为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附件 |
1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红山嘴区块、小拐区块环境影响后评价 | 克拉玛依市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 新疆天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2 |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春风油田环境影响后评价 | 克拉玛依市 |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3 | 新疆喀拉通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选部分环境后评价 | 阿勒泰地区 | 新疆喀拉通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中禹诚环境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注: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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