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3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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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塔河油田2-4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 |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塔河油田2-4区块内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在塔河油田2-4区内部署14口采油井(12口新井:TK279H、TK282、TK283H、TK284、TK285、TK286、TK287、TKC3-2X、TK4118、TK4117、TK4121、TK4122;2口老井侧钻井:T453CX2、TK309CX);②新建井场12座,每座井场配套建设1台200kW真空加热炉;③2号计转站、2-1计转站、2-2计量混输泵站、4-1计转站、4-2计量站和4-3计量站共计6个站场,均需在站外扩建8井式计量阀组1座,各占地50m2;④新建集输管线22.5km,同沟敷设燃料气管线22.5km,HTPO内穿插修复原T453CX2集输管线3.7km,新建单井道路2.5km,路宽5m;⑤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油量6.12万t。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 | (1)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贯彻“优化设计、动态设计”的设计理念,避免大填大挖;②设计选线过程中,尽量避开植被较丰富的区域,并全线避让自治区Ⅰ级保护植物;③管道施工开挖过程中要分层开挖,单侧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分层循序回填压实,以减少临时占地影响,保护植被生长层;④施工前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完成林地征用、补偿手续。⑤新建井场采取砾石压盖,减少风力侵蚀;对工程区域进行定时洒水;设置水土保持宣传警示牌。运营期,①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②管线更换或修复作业结束后,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③加强巡护人员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闭井期地面设施拆除、水泥条清理,恢复原有自然状况。 (2)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废气包括施工扬尘、测试放喷废气、焊接烟尘、车辆尾气等;施工扬尘采取进出车辆采取减速慢行、物料苫盖的措施;测试放喷阶段采取疏散周边作业人员,控制放喷时间的措施。运营期加热炉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采取管道密闭输送,加强阀门的检修与维护。 (3)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废水包括钻井废水、生活污水、现有集输管线清管产生的废水和管道试压废水。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对外排放,钻井阶段结束后拉运至下一钻井工程重复利用,工程结束后送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现有集输管线清管产生的废水输送至塔河油田一号联,经塔河油田一号联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管道试压分段进行,试压水由罐车收集后,进入下一段管线循环使用,试压完成后就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营运期废水包括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一号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送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 (4)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5)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土方、废弃泥浆、钻井岩屑、焊接及吹扫废渣、污泥、生活垃圾、设备废弃包装、水泥基础、废机油和废烧碱包装袋等。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井场回填;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合格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焊接及吹扫废渣收集后送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处理站填埋场填埋处置;污泥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脱水装置脱水后,送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填埋处置,脱出水进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继续处理;生活垃圾在垃圾收集箱暂存,将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至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设备废弃包装、水泥基础收集后送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处理站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机油桶装收集后和废烧碱包装袋暂存在井场危废暂存间内,完井后将由井队联系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及废防渗膜,属于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塔河油田绿色环保处理站接收处置。 (6)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①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②井场设置现场检测仪表,并由RTU箱中的控制系统实现井场内的生产运行管理和控制,并与所属的联合站SCADA管理系统通信,上传井场的重要生产运行数据,接收上位系统的控制指令,设置现场监控系统,随时通过监控系统观察井场内生产情况,时刻检测管线的压力变化情况,对管线泄漏事故及时发现,及时处理;③在油气可能泄漏和积聚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④管线上方设置标识,定期对管线壁厚进行超声波检查,井场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和硫化氢检测仪。 | 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2 | 塔河油田8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 |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塔河油田8区内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在塔河油田8区内部署14口采油井(其中新钻井10口,老井侧钻4口),井场共计建设7台200kW真空加热炉;②新建单井集输管线17.4km,同沟敷设燃料气管线12.65km;③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油8.36万t/a、年产气652.08×104m3。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1万元,占总投资的2.12% | (1)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贯彻“优化设计、动态设计”的设计理念,避免大填大挖;②设计选线及井场选址过程中,尽量避开植被较丰富的区域,全线避让自治区Ⅰ级保护植物。③占用耕地应依法办理占用耕地补偿手续;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量避开收获时节;在农田区施工过程中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措施。④施工前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完成林地征用、补偿手续。⑤新建井场采取砾石压盖,减少风力侵蚀;对工程区域进行定时洒水;设置水土保持宣传警示牌。运营期,①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②及时做好井场清理平整工作,岩屑池做到掩埋、填平、覆土、压实;③管线更换或修复作业结束后,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④加强巡护人员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闭井期,对废弃井进行封堵,拆除井口装置,清理场地及各种污染物。保证对各类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发生油水串层。根据周边区域的自然现状对其进行恢复。 (2)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①在管线和道路作业带内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加设围挡、定时洒水抑尘、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措施、避免大风天作业等;②选用专业作业车辆及设备,使用品质较好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焊接作业时使用无毒低尘焊条;③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运营期真空加热炉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采出液采用密闭集输;容易泄漏的关键危险部位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严格控制油品泄漏对大气环境影响;定期巡检,确保集输系统安全运行。 (3)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的钻井废水由临时罐体收集,按泥浆体系不同分阶段用于配制相应体系泥浆,在钻井期间综合利用,不外排;酸化压裂废水采取不落地直接排入回收罐中,加碱中和后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妥善处置;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中表2的B级标准后,用于生态林、荒漠的灌溉;管线试压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运行期的采出水经三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妥善处置。定期做好井场设备、阀门、管线等巡检,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利用区块上游及下游现有3口地下水井作为本工程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4)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合理控制施工作业时间,控制运输车辆运行速度等。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 (5)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膨润土废弃泥浆和岩屑采用收集池收集就地干化,聚磺钻井液体系废弃泥浆和岩屑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妥善处理,固相经检测各污染物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的相关限值要求后,可用于油气田内部道路铺设、井场铺垫,不得用于填充自然坑洼。焊接及吹扫废渣、井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送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填埋处置;废机油、废烧碱包装袋暂存于撬装式危废暂存间中,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接收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桶装收集后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6)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①设计、生产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严格遵守钻井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随钻地层压力的监测工作中;使用的泥浆参数必须符合钻井地质技术的规定要求,泥浆比重和黏度要经常进行检查。②设计、生产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配备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其它消防器材;井下作业施工前,必须对高压汇管进行试压,施工后必须探伤,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汇管。③加强施工质量监督,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建设标准;加强防腐措施;管线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制定巡线制度。④操作时现场应配置呼吸保护设备,采用硫化氢检测设备进行实时监测;修井作业人员进行有关硫化氢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培训。 | 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3 | 新疆喀什喀拉吐孜矿区长胜煤矿 | 新疆喀什喀拉吐孜矿区长胜煤矿位于莎车县西南的达木斯乡,行政区划隶属莎车县管辖,井田距达木斯乡14km。 | 莎车县长胜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属煤矿开采。划定面积为11.809 km2,开采标高范围为+2216m~+1200m。井田内含可采煤层7层,自下至上分别为11号、9号、7号、6号、5号、4号和3号煤层,其中6号、3号煤层为主采煤层,全区可采;其它煤层为局部可采煤层。设计开采规模为0.90Mt/a,服务年限为45.3 a。设计开采方式为井工开采,采煤方法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开拓方式为主副斜井开拓方式,矿井开采顺序为煤层间按照由上而下的顺序开采。本项目总投资75277.82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965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3%。
| (一)运营期废气主要为:(1)原煤在厂内运输采用全封闭栈桥,原煤出井后由全封闭栈桥直接运往选煤厂进行洗选加工。(2)选煤厂设置封闭矩形储煤场、封闭矸石仓、封闭块煤仓、封闭末煤仓。原煤转载点等易产生煤尘的工作环节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风选车间机头机尾落料点处均配置微动力袋式除尘系统,除尘后废气经25m高排气筒外排。(3)运输车辆在煤炭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并采取限速、限载等措施,对运输道路做好养护,同时采取洒水、清扫路面等措施,有效控制并降低煤炭的运输扬尘污染影响。(4)矸石周转场采用围挡+洒水降尘+编织袋覆盖措施,其综合抑尘效率为98.54%。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46-2006)中粉尘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运营期废水主要为:(1)矿井水:矿井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Q=22×45立方米/小时,采用“(予沉+混凝+沉淀)→(过滤+消毒)→(超滤+RO膜)”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出水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采煤废水排放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浇洒、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作为黄泥灌浆、井下消防洒水、降尘洒水及绿化等全部综合利用。经反渗透设施处理后产生浓盐水约110立方米/日,浓盐水排入120立方米回用水池,浓盐水全部用于井下防火灌浆。设置矿井水防渗事故池250立方米。(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20立方米/小时,拟采用“A/O+消毒”,经处理后各项水质指标应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1中一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浇洒、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处理后排入200立方米中水回用水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降尘、黄泥灌浆及选煤厂降尘等全部综合利用,设置生活污水防渗事故池容积为130立方米。 (三)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矿井矸石量约为9.13万吨/年,矸石属于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运往莎车上海建材隆基水泥有限公司作为原料综合利;矿井水处理站煤泥37吨/年,压滤水分后作为末煤掺入原煤出售;生活垃圾157.7吨/年,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莎车县达木斯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21吨/年,作为矿井绿化肥料继续综合利用;风选车间除尘灰20.9吨/年,掺混入末煤中销售;废机油(HW08)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1.3吨/年,暂存于新建的危废储存间,不得超过1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四)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轴流风机、绞车房机电设备、带式运输机、泵房的水泵、锅炉引风、鼓风机、空压机等。对此,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等设备采用隔声间或隔声罩,设减震基础,对设备及时保养和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工作人员的个体防护。经预测,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五)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及措施主要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02hm2。根据地表沉陷预测结果可知,煤矿开采沉陷形式主要表现为沉陷裂隙。因此,不会改变井田范围内整体的地形地貌。本项目服务期满时,因煤炭开采形成的地表最大沉陷面积8.763km2,沉陷主要形式为塌陷裂隙,沉陷对地表和自然景观的影响范围8.763km2。沉陷区生态恢复补偿措施主要为:对于采煤塌陷重度影响的裂缝区采取简易人工填补裂缝措施,剥离裂缝附近的表层土壤,进行充填裂缝,待稳定后进行植被恢复。经采取治理、复垦措施后,可使项目区域自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和恢复。本矿闭矿期因地表沉陷区的回填,地貌破坏程度有所降低,对环境仍有一定的影响。但随着生态恢复工作的进行,生态环境的影响趋于稳定并降至最低。 | 莎车县长胜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众参与调查,进行三次项目公示,通过网上公示、报纸刊登、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通过网络、电话及书信等方式提出的意见。 |
4 | 新星石油公司新疆库车绿氢示范项目(氢工厂部分) | 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洋路与经四路交叉口沿福洋路以东的南侧 | 中石化新星新疆绿氢新能源有限公司 | 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 本项目配置52台碱性电解槽,制得的氢气送至罐区储存,再经氢气外输压缩机升压至3.2MPa,通过管道输送至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供其使用,替代塔河炼化现有的天然气制氢装置。 | 一、废气 项目在施工期严格执行操作规范,采取设置围挡、封闭运输、专人清扫车轮泥土等措施,同时对土方做到即挖即填,多余土方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内长期存放的土堆、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防尘网覆盖。 采取以上措施,减小项目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外排气体主要为H2、O2和水蒸气,均为非污染性气体,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运营期废水:①脱盐水工艺中3-6个月对超滤膜进行一次酸碱液反冲洗,产生的酸性废水暂存于50m3酸碱中和罐,经过酸碱中和处理后排放;②脱盐水工艺产生的含盐浓水进入废水池后排放,废水池200m3,位于化水车间西侧;③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放;④冷却循环水池少量浓水通过旁滤处理后排放。以上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施工期禁止使用强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 施工区的车辆,设置标识牌,规范运输车辆鸣笛。运营期产噪设备主要为各类动力泵及压缩机等。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施工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位置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化学品废包装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催化剂、废干燥剂、废滤芯由厂家更换回收;废润滑油、废电解槽、废隔膜、废碱液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五、环境风险 厂房内设置围堰。电解厂房、储罐区压缩机应设置紧急停车按钮;厂区设置事故池(450m3);装置的管道、管件等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术;存在易燃、易爆且宜聚积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合理设置氢气、氧气探测器,信号接至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氧气出口与氧气总管之间设放空管、切断阀和取样分析阀。设置氧中过量氢含量和氢中氧含量报警装置;输氢线路应设置泄漏检测措施,氢气放空管应设置阻火设施;加强生产过程中设备与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 本项目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未收到反对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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