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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3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2-03-26 作者: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羧酸及其下游产品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位于哈密市哈密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

  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以煤和氧气为原料制一氧化碳,外购甲醇与一氧化碳经羰基化反应生产羧酸。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套13×104Nm3/h气化装置、1套30×104Nm3/h净化装置、1套6×104Nm3/h一氧化碳分离装置、1套0.35万吨/年硫回收装置、1套100万吨/年醋酸装置、1套15万吨/年醋酐装置和1套50000Nm3/h(O2)空分装置,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储运、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一期工程年产醋酸100万吨、醋酐15万吨,副产丙酸917吨、硫磺3200吨、氨水6311吨、氢气20776吨、硫铵1569吨。

  1.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⑴气化装置气化废水3.3立方米/小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硫化物、悬浮物、氰化物、溶解性总固体。⑵净化装置脱氨废水59.6立方米/小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硫化物、石油类、挥发酚。⑶醋酐装置回收塔釜废水13.4立方米/小时,主要污染物为pH、化学需氧量、氨氮、溶解性总固体、醋酸。⑷气化装置余热锅炉排污水4立方米/小时、锅炉及除盐水站排污水2.6立方米/小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溶解性总固体。⑸醋酸罐尾气洗涤器排水1.4立方米/小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醋酸、溶解性总固体。⑹厂区地面清洗水4.2立方米/小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溶解性总固体。⑺生活污水2.4立方米/小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溶解性总固体,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上述废水一起排入厂内污水处理场处理。

  2.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⑴气化装置破碎筛分、煤粉输送、储煤仓、渣仓等单元或工序收集废气,通过不同高度(18米、65米、65米、55米、55米、15米、15米)排气筒排放;⑵硫回收装置尾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硫化氢,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⑶醋酐装置燃气裂解炉烟气通过28米高排气筒排放;⑷燃气锅炉和燃料气燃烧炉烟气分别通过60米、50米高排气筒排放;⑸污水处理场催化氧化废气

  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⑹煤储运环节卸煤间、煤库、转运站、破碎等单元或工序收集含尘废气,

  经各自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分别通过不同高度(15米、36米、15米、20米、20米、21米、21米)排气筒排放;⑺净化装置二氧化碳气及脱氨塔顶气、醋酸装置醋酸尾气、一氧化碳分离装置甲烷气和燃料气及富氢气送至厂内燃料气管网用作燃料,不排放。无组织废气

  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气化装置破碎筛分、煤粉输送、储煤仓、渣仓等单元或工序封闭;煤储运环节卸煤间、煤库、转运站、破碎等单元或工序封闭;采用缝式煤槽卸煤装置;煤炭储存采用条形封闭式煤库,煤库内设喷洒装置;煤炭输送采用封闭式带式输送机;气化炉渣采用全封闭渣库暂存;甲醇、醋酐、醋酸采用内浮顶罐储存;醋酸罐区固定顶储罐设尾气洗涤器,醋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洗除盐水涤处理脱除醋酸气体后排放;醋酸、醋酐和丙酸装车采用底部装载方式,密闭装车,加装气相平衡管连通槽车和储罐,装车废气全部返回储罐;灰渣密闭装车,装车废气返回渣仓;污水处理场各设施密闭设置,废水均质池等各水池均加盖;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

  3.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选矿厂运营期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压缩机、风机、管道放空等产生空气动力噪声处安装消音器;大功率转动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压缩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设计中合理布局噪声设备。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储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危废在危废暂存间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6.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总图布置符合设计规范,装置、设备之间设置防火间距,设环行消防道路;规范危险物质储运作业;设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生产工艺采取自动控制,设置自动连锁系统、自动切断进料系统、火焰探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仪、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浓度报警装置;可燃液体储罐设置液位计、高液位报警器、自动连锁系统;各装置内设紧急事故泄压排放系统,重点危险源废气系统设置收集装置并与火炬相接,事故放空废气通过火炬系统燃烧后排放;装置区和罐区设置围堰、防火堤、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

  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煤电冶固废处理加工二期(35万吨)项目

  本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区—火烧山产业园区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厂区预留用地

  新疆润林环保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2座大修渣处置车间、1座大修渣危废暂存库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电解铝废阴极35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3亿元,环保投资为1145万元,占总投资的8.80%。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根据分析,本项目大修渣破碎球磨粉尘(包括氟尘)设置一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置后外排,根据计算结果,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的表5排放限值,氟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排放限值。项目大修渣反应罐废气含NH3气体,本项目反应罐上方密封管道连接收集系统,产生的气体通过引风机引至车间外由一套废气净化塔处理后排放,根据计算,NH3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NH3速率为4.9kg/h)。经计算,各类废气经治理措施处置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并且项目所采取环保措施均为现行符合规范要求环保措施,因此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可行。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已建的一座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后夏季用于项目区绿化;大修渣无害化压滤废水设置一座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大修渣制浆工序,项目废水均不外排。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理与利用而无外排,对区域水环境不会产生显著性不良影响。废水采取以上措施处理是可行的,可使建项目废水排放控制在环保标准要求范围内。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预测估算结果显示,项目噪声在采取各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很低,厂界噪声叠加背景值后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噪声防治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环评报告分析,本项目运营期针对产生的各类固废均采取了相应治理措施,产生的危废均贮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均外售综合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在采取环评所提处置措施后,均能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5、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控制“三废”排放,大力推广闭路循环、清洁工艺,以减少污染物质,控制污染物排放数量和浓度,使之符合排放标准和总量要求;项目区采取严格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设;做好对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关键部位安全防护、报警措施;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两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塔河油田6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塔河油田6区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塔河油田6区区块内。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主要为:①在塔河油田6区块内部署10口井,其中8口新建井(TK6146X、TK6149、TK6153、TK6150、TK6152、TK6148、TK6147、TK6151),2口侧钻井(TK6105XCH、TK694CX);②新建8座采油井场,每座井场设置1台400kW加热炉;③6-1计转站外侧扩建8井式掺稀阀组1座;④新建单井集输管线、掺稀管线、燃料气管线各17.95km(同沟敷设);⑤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油5.84万t/a、年产气量280万m3/a。本项目依托采油二厂现有人员,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总投资663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0万元,占总投资的1.45%。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本项目建设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1)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2)在进场道路及井场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植物”等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并从管理上对施工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3)井场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4)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5)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动植物保护和防治水土流失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减少占地产生的不利影响,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减少水土流失。(6)工程选线及占地应避开植被覆盖度较高的区域,尽量减少对其他自然植被的践踏破坏。(7)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以保持土壤肥力,缩短植物生长季节的损失。因地制宜地选择施工季节,尽量避开植物的生长期,减少植被破坏。(8)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1)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2)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3)管线更换或修复作业结束后,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

  拟采取的防沙治沙措施:(1)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撒播草籽等措施,恢复原地貌;(2)施工过程中,对于管线工程,尽可能在植被覆盖度高的地段采取人工开挖,局部降低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3)植被覆盖度高的区域及林地区域,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避免破坏区域土壤肥力;(4)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井场平整,严禁随意堆置。(5)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拟采取的水土流失保护措施:①新建井场采取砾石压盖,砾石压盖能有效减少风力侵蚀,降低水土流失风险。②场地平整,针对井场除砾石压盖面积外的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需要进行场地平整,对局部高差较大处,由铲运机铲运土方回填,开挖及回填时应保证地面相对平整,压实度较高的采用推土机的松土器进行耙松。精细平整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土体再塑,而且要稳坡固表,防治水土流失;③洒水降尘。项目区降水量极少,蒸发量却很大,站场工程区施工扰动区易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本工程对防治区进行定时洒水,减少施工过程中因风蚀造成的水土流失,在风季施工期内,增加洒水防护措施;④限行彩条旗。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施工期间车辆行驶的范围,减轻对周边区域的扰动,在井场施工区四周拉彩条旗以示明车辆行驶的边界,以避免增加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⑥水土保持宣传牌。施工期间在工程区设置水土保持宣传警示牌,从管理上对施工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施工车辆依托临近道路行进;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尾气的排放;施工单位加大施工工地环境管理,严防人为扬尘污染;运营期:加热炉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采出液密闭输送;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井场加热炉烟气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项目采取密闭工艺流程,井场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期废水包括钻井废水、管线试压废水及生活污水。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对外排放;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就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二号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送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通过加强管线内的压力、流量传感器检修维护,保障发生管线阀门连接处泄漏及时切断阀门,减少泄漏量;加强日常巡检监管工作,出现泄漏情况能及时发现;加强法兰、阀门连接处腐蚀情况记录管理,避免因老化、腐蚀导致泄漏情况发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11.2.2 分区防控措施”相关要求进行分区防渗。防渗措施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本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立和完善本项目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对集输管线、阀门定期进行严格检测,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管道、阀门都应采用优质耐腐蚀材料制成的产品;在制定采油二厂全厂环保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制订针对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应与其它应急预案相协调。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带有消声、隔音的附属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且施工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具有局部性,待施工结束后这种影响也随之消失;运营期间通过采取基础减振,提高工艺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操作人员在噪声源的停留时间等措施。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土方全部用于回填管沟及场地平整;工程使用膨润土泥浆和水基聚磺体系泥浆,泥浆在井口采用不落地达标技术,分离岩屑后,进入泥浆罐循环使用。工程泥浆使用过程中根据地层情况循环使用,泥浆钻井结束后回收,由罐车拉走用于下一口钻井使用;钻井磺化泥浆岩屑经泥浆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焊接及吹扫废渣主要来源于管道焊接及吹扫过程,收集后送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处理站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机油和废烧碱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机油桶装密闭收集,废烧碱包装袋折叠打包后,暂存于井场撬装式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处置。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废防渗膜。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落地油(HW08 071-001-08)、废防渗膜(HW08 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桶装收集后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井喷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规范》,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随钻地层压力的监测工作中,发现地层压力异常、溢流、井涌等情况,应及时关井并调整钻井液密度,同时上报有关部门;设计、生产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严格遵守钻井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措施;使用的泥浆参数必须符合钻井地质技术的规定要求,泥浆比重和黏度要经常进行检查;在油井周围预设土堤以防止井喷发生时原油任意流淌,并采取措施回收原油。井下作业防范措施:设计、生产中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按消防规定配备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消防铁锹和其它消防器材;井下作业施工前,必须对高压汇管进行试压,试压压力大于施工压力5MPa,施工后必须探伤,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汇管;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集输事故防范措施:加强施工质量监督,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建设标准;加强防腐措施;管线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压力平衡;制定巡线制度,并设置专门巡线工,定时对管道进行巡视;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和泄漏的隐患。

  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意见

  4

  富满油田跃满区块奥陶系油藏开发方案地面工程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富满油田跃满区块奥陶系油藏开发方案地面工程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主要为:①新钻采油井12口、老井侧钻1口,并新建采油井场12座;②新建8井式计量阀组1座,扩建4井式计量阀组2座;③新建跃满南计转站1座;④扩建富源1计转站、富源2计转站、跃满转油站、哈一联合站;⑤新建单井集油管道88.4km,新建输气管道39.6km,新建调水管道119.1km;⑥在哈得现有生活区内扩建公寓1座;⑦配套建设给排水、自控系统、通信、供配电、道路、建筑与结构、防腐、供热与暖通等系统工程。项目建成后各单井平均产油49.15t/d,产气2.21×104m3/d;新建跃满南计转站转油能力21×104t/a,原油处理规模600t/d,天然气处理规模30×104m3/d;扩建后富源1计转站原油外输规模40m3/h,富源2计转站天然气增压规模12×104m3/d,哈一联合站轻质油储存及外输规模550×104t/a。运营期新增劳动定员6人。项目总投资67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0万元,占总投资的2.94%。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优化井场、道路和管线选址选线,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占地及补偿应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尽可能减少道路临时占地,降低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机械在不得在道路以外行驶和作业,保持地表不被扰动,不得随意取弃土;管线施工时应根据地形条件,尽量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减少挖填作业量;针对井场、阀组站、道路采取防沙治沙措施,在管道及新建道路两侧设置草方格沙障,上风侧防护带宽度为20米,下风侧宽度为15米,芦苇方格边长1米,每个方格芦苇用量(计算一个方格的两条边)1.2千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2)运营期,对于永久占地地面采取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3)退役期,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等,拆除的报废设备和建筑废料等由施工单位运至指定位置进行处理;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恢复原有地貌;按规范要求对废弃井采取固井、封井措施。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本工程建设期大气污染来源为场地平整、道路管线施工和货物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以及施工、钻井机械废气,其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但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及维护,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硬化道路、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

  运营期:项目采用密闭集输工艺,容易泄漏的关键危险部位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加热炉/循环炉燃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烟气排放采取烟气再循环技术;本项目定期巡检,确保集输系统安全运行;提高对风险事故的防范意识,在不良地质地段做好工程防护措施。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酸化压裂废水、管线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酸化压裂废水收集在回收罐内,加碱中和后拉运至哈拉哈塘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妥善处置;试压采用无腐蚀性的清洁水,管道试压分段进行,试压水排出后进入下一段管线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池(采用撬装组合型钢板池)暂存,定期拉运至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运营期废水包括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储罐清洗废水、储罐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等。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哈一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酸碱中和后运至哈拉哈塘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哈一联合站储罐清洗废水和排污水依托哈一联合站隔油池分离回收污油后,排入污水暂存池暂存,定期由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运处置;扩建公寓生活污水经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6m3/h)处理达标后,泵送至哈得作业区现有蓄水池,冬储夏灌。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管线施工时应在昼间施工,在村庄附近管沟开挖、填沟、恢复等作业应在昼间进行,机械作业噪声过大时改为人工作业;管道连接、下沟以人工操作为主;施工场地靠近村庄一侧设置硬质围挡。

  运营期: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降噪,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噪效果约15dB(A)。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泥浆及岩屑、站场工程和管道工程产生的施工废料、含油废物及井队人员生活垃圾。泥浆储存在储罐和循环池内,非磺化泥浆及钻井岩屑经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磺化泥浆岩屑在井场内分离系统分离出来后集中收集,拉运至塔河南岸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聚磺泥浆体系固废处理装置处理;施工废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塔河南岸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工业固废填埋池处置;含油废物采用钢制铁桶收集后暂存于撬装式危废暂存间中;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塔河南岸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生活垃圾填埋池填埋。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站场产生的废润滑油、井场及站场产生的油泥(砂)、清管废渣、哈一联合站罐底油泥、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及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废润滑油、油泥(砂)、清管废渣、罐底油泥属危险废物,委托库车畅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接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同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定期清运至塔河南岸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内生活垃圾填埋池填埋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强化穿越塔里木河(支流)段管线环境风险管控,采取环氧玻璃钢管防护和管道两端设置控制截断阀室等措施;将本次区块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哈得油气开发部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采用双层套管,表层套管完全封闭各含水层,在各含水层与井筒间形成双层套管、单层水泥环的保护措施;井场设置严禁烟火标识,设备选用防暴设备;原油和甲醇储罐应采取防渗措施,并在原油储罐周边设置围堰;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侵染的土壤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按照《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SY/T 6277-2017)和《硫化氢环境天然气采集与处理安全规范》(SY/T 6137-2017)要求进行硫化氢监测与安全防护;加强管理,对井口装置、集油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油井跑、冒、滴、漏,以及原油泄漏事件的发生;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

  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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