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制定21项具体举措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年”
时间:2021-05-07 作者: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赤峰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服务环境,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赤峰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的提出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提高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的总目标,全面落实生态环保相关政策,不断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使企业办事更便利,百姓办事更容易,让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方案》紧紧围绕赤峰市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从5个方面提出了21项主要工作措施,并明确了责任部门。5个方面分别为:提升市场主体便利度,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监管服务效能,提升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率,做好培训和政策宣传解读。主要工作举措包括:提供环保政策咨询服务,规范统一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规范涉企中介服务,优化政务服务和一网办,全面公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清理违规政策,提升环保手续办理效率,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推进环评编制质量和管理效能“双提升”,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好差评”制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优化执法方式,施行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提升空气质量,提升水环境质量,提升土壤保护水平,制定优化营商培训计划和构建政策宣传体系等。
下一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贯彻落实《方案》举措,全力推进赤峰市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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