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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落实“构筑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相关工作

时间:2021-05-17 作者: 来源:

根据相关要求,现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在落实“构筑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方面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起草《呼和浩特市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实施方案》。近日,该方案已由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22日,印发各地、各部门实施。该方案共计明确35项重点任务,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方面19项,水污染防治方面8项,土壤污染防治方面8项。目前,各地区、各牵头部门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5月6日上午,王莉霞书记市政府会议中心301会议室主持召开该会议。会议传达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审议通过了《呼和浩特市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呼和浩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呼浩特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三是起草《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现正在根据国家、自治区规划(审议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近期将按程序征询各相关地区、部门的意见。
  四是起草《呼和浩特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全面落实。目前,已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及市政府各市长的意见,正在走签发程序。
  五是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协同住建部门持续推进燃煤综合整治,现已明确2021年“城中村”“棚户区”清洁取暖改造目标,并向各旗县区分解下达任务。实施细颗粒物与臭氧协调控制。现正在木质家具生产、车辆维修生产、工业防护等领城,全面推行水性、粉末、UV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配合交通部门深入实施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和运输能源清洁化。大幅提升铁路货运量占比,加速推动载货汽车新能源化,力争年底实现重卡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10%以上,重点场所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20%以上。配合城管部门实施扬尘精细化管控,推动建设全市施工工地可视化、智能化的监管平台,加强对各类施工、拆迁等项目的扬尘管控。
  六是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呼和浩特市主要流域分段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提请市委将断面水质达标情况列入旗县区年度考核目标。目前,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正在配合水务部门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推进海流水库生态净化工程、大黑河托克托县段生态净化工程,确保流域断面水质达标。正在指导相关旗县区政府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建,完成金山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正在牵头实施黄河流域及支流排污口普查,整治规范排污口。正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在年内完成乡镇及以下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完成“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调查评估,完成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企业的清理整治。正在探索建立大黑河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乌兰察布市工作协调,突出大黑河流域呼市段生态流量试点效应。
  七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前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正在探索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体系,制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市域内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污染地块清单、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正在指导5个旗县制定耕地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严格控制农药、化肥和地膜使用。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正在深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村地膜回收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正在加大工业固废环境监管,帮扶推进呼和浩特危险(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呼和浩特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嘉盛新能源公司二期项目建设。
  八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把降碳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严格控制新增能耗。目前,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正在督促能耗1万吨标准煤/年以上企业全部纳入在线监测平台,正在组织编制《呼和浩特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呼和浩特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呼和浩特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下一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要持续加强管控工作,对超过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要限时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按照落后产能坚决予以淘汰。下一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还将探索实行重大项目碳排放管理,将重点排放单位纳入碳市场管理。开展空气质量达标与碳排放达峰“双达”试点示范。
  九是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目前,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已经启动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三年监管行动计划,正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环保信用评价、环境信息强制披露等制度。正在组织实施智慧环保平台项目,拟利用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整合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气象观测等信息资源,增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建设监控热点网格,争取在年底前建立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和统一的生态环境执法联动监管体系。与此同时,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正在推动修订《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动制定《呼和浩特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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