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时间:2021-05-21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全面掌握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为生态环境质量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2021年我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范围包括14个重点监控村庄和60个一般监控村庄,通过环境质量监测,确保重点监控村庄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监控一般监控村庄社会和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监测范围覆盖全区72个旗县区(其中包括43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监测内容涵盖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等项目,可以客观反映我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此外,2021年还将组织灌溉规模10万亩及以上的农田灌区水质监测,动态监控灌区水质;对91家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半年监测一次,确保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对98个供水人口在 10000 人或日供水 1000 吨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按季度开展水质监测,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喝上好水,助力加快推动建设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和谐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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