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制定16项临时管控措施强化高温月份臭氧污染防治
为有效降低臭氧污染天气,切实做好高温月份(6月1日-7月31日)臭氧污染管控工作,呼和浩特市从6个方面出台16项临时管控措施。
一是在工业企业管控方面。除不可间断工艺外,每日11:00-18:00,工业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段(车间)错峰停产。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的企业,在5月31日前完成新一轮泄露检测与修复并提供报告。利用活性炭吸附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在5月31日前完成新一轮活性炭更新并保存更换资料待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石油、化工、煤化工、医药、农药等行业,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应避开应急响应时段,减少非正常生产工况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漆、喷涂作业。对不可中断工艺企业在安全前提下,涉及VOCs排放工序减排20%。
二是在建筑领域管控方面。每日11:00-18:00禁止建筑墙体粉刷装饰、道路画线、露天焊接、沥青铺设等施工作业。
三是在洒水增湿作业和沿街商铺、餐饮业管控方面。加密重点道路洒水保洁频次,安排车辆从上午6点开始,按照白天一小时一次,夜间两小时一次的频率,对重点区域内的重点路段实施洒水保洁,尽最大可能提高洒水频次,降低区域内温度。市四区政府对各自辖区内主要干道进行洒水降温。
沿街商铺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漆、喷涂、焊接作业。餐饮业在5月31日前完成新一轮油烟净化设施滤网清洗或更新并保存相关资料待查。同时,要对安装的油烟在线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在建施工工地开启降尘设施降温降尘。
四是在加油站、储油库管控方面。储油库、加油站避开每日11:00-18:00时段进行卸油、收油作业。加油站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制定应急管控时段外(11:00-18:00)的促销活动,引导群众主动避开高温时段加油。
五是在运输车辆管控方面。每日11:00-18:00,禁止低速货运车辆进城,严禁国三标准以下柴油货车进城,严查冒黑烟机动车。每日11:00-18:00,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施工机械停止作业。
六是强化执法监督。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将利用便携式VOCs快速检测仪、泄漏检测仪对各地区开展抽查,抽查量不少于当地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数量30%,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废气“应收未收”、治理设施与生产设备未“同启同停”、治理技术效率低下、废气稀释排放等问题,并监督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